环境空气影响

发布时间:2017-04-28 08:58 | 编辑:环境空气影响 | 42 次浏览
环境空气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扬尘使工地周围环境空气中TSP指标增加,在大风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扬尘影响更为明显,根据类比资料,在风速大于3.0m/s时,施工扬尘将造成150m范围内空气TSP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利天气下扬尘会对道路两侧的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特别是工程量较大的给排水管道敷设、挖方、填方和临时堆土都可能产生扬尘,在有风不利天气下影响较为明显,对路两侧紧邻道路红线的建筑物,影响更为明显。

  营运期:

  经类比预测,德爱大道道路两侧红线外10~200m内NO2日均最大浓度值为0.027㎎/m³,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22.91%;CO日均最大浓度值为0.305㎎/m³,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7.62%,银山路(A段)道路两侧红线外10~200m内NO2日均最大浓度值为0.024㎎/m³,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19.86%;CO日均最大浓度值为0.262㎎/m³,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6.55%,均无超标情况,由此可见银山路B段与C段亦无超标情况。

  至项目营运远期,拟建项目交通流量低于类比项目交通量;根据类比分析,拟建项目运营远期,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日均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低,不对空气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由饮食污水和临时厕所污水组成,这部分污水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任其自然排放,可能会对附近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在市政管网的纳污区域的,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拟经三格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汇集进入靖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未在市政管网的纳污区域的,施工营地污水可经换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尽量避免对附近水体产生污染。

  施工作业污水主要有平整地面及管线布设时排入地基处或沟渠中的污水、清洗及维修机械的污水、地面冲洗带来的建筑废水等。废水排放的随意性较大,会顺地势流向低洼处,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直接排入周边水渠中会使水中的悬浮物增加,并使水体的泥沙淤积,因此,项目施工方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将建筑施工废水引入二级沉淀池(含油废水需经隔油池预处理),经沉淀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周围区域的排水系统中汇入靖西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对于不能进入靖西县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区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汇入周边旱地灌溉沟渠。

  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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